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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ST华微、*ST恒立等企业信披违规被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09-2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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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因虚假回应合作事宜领罚,*ST 华微长期隐瞒巨额关联资金占用,*ST 恒立业绩预告与年报营收差异显著……9月20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持有上述企业股票、符合条件的股民可提请诉讼索赔,挽回损失。

*ST华微收罚单,隐瞒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5 年 2 月 12 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华微”,代码:60036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1 号)。

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均为 * ST 华微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2015 年至 2023 年期间,在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主导下,ST 华微长期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开展频繁资金往来。经监管部门核查,此类交易无真实商业背景,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涉资金被用于偿还债务、股权收购、对ST 华微进行增资配股、解除股权质押及维持关联方日常运营等用途。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该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未归还金额达 14.91 亿元。然而,*ST 华微在 2015 年至 2023 年各年度报告中,始终未披露该重大事项,严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1 日期间,*ST 华微在多份临时公告中,不仅否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关联关系,还刻意隐瞒与上述主体的资金往来,坚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经监管部门调查确认,上述公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构成严重虚假陈述。

此外,2019 年 4 月 1 日,*ST 华微发布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该重大信息遗漏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掌握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潜在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张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思美传媒虚假回应与抖音超市合作事宜,遭监管处罚

2024 年 1 月 20 日,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思美传媒”,代码:002712)发布公告称,已于 1 月 19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 号)。回溯事件经过,2023 年 11 月 27 日 12 时 50 分,针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出的 “是否与抖音超市存在合作” 的问询,思美传媒回复称 “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该回复发布后,公司股价在当日下午开盘后快速拉升至涨停并维持封板状态。当日股市收盘后,思美传媒补充说明称,此前所述 “代运营抖音超市”,实际仅指代运营抖音官方超市的 “一个直播间”。与此同时,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 11 月 27 日、28 日连续发布辟谣信息,明确否认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一事。经监管核查确认,思美传媒最初的回应内容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郑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并于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恒立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业绩预告与年报营收差异大

2024 年 8 月 14 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恒立”,代码 000622)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 号《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并于 8 月 16 日公告披露该事项。

根据监管核查结果,*ST 恒立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当年营业收入为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但在 4 月 30 日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实际为 11147.20 万元,扣除后金额为 7954.06 万元,二者差异幅度显著。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长马伟进、总经理吕友帮及财务总监张华,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监管措施的实施,凸显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的重要性。*ST 恒立表示将以此为戒,加强内部治理,完善信息披露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1、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5年6月2日之前买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田野股份2024 年业绩“变脸”引关注

2025 年 4 月 29 日,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田野股份”,代码:832023)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曾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 年度业绩快报》,现对该业绩快报相关内容予以修正,修正后的财务数据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信息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将归母净利润从 2858.51 万元调整为 965.47 万元,降幅高达 66.22%。同日,田野股份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委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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