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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例减持未及时“刹车”,违规收警示函

2025-09-20 01:00

财联社9月20日讯(记者 张校毓)9月19日盘后,3家A股上市公司——远望谷(002161.SZ)、科安达(002972.SZ)、中兰环保(300854.SZ)均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股东减持违规出具的警示函,原因均涉及个人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至5%整数倍时,未依法停止交易。

其中,远望谷公告称,2025年8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至5%整数倍时,未依法停止交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公司于9月19日收到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徐玉锁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科安达公告则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控股股东郭丰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但在2025年5月29日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至5%的整数倍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公司股票,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郭丰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中兰环保也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公告称,刘青松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但其在2025年7月21日持股比例减少至5%整数倍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依法停止交易,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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