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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23.88元/股,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

2025-09-1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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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0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23.88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生效。

此前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9日,海顺新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7.5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4,168,6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5%(以2025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193,537,918股为基准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4,629,090.43元(不含交易费用)。

调整原因及影响

由于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超出原股份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3.88元/股(含本数)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564.99万股至98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2%至5.08%。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仅为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海顺新材表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相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

风险提示

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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