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广东奇德新材注销5446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3140股限制性股票

2025-09-11 20:02

2025年9月10日,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激励计划审批回顾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6月26日至7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7月1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月30日,公司完成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依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此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注销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50,200份。
  • 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与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相关,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此次有4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标准为(B),个人可行权比例为80%,公司拟注销其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620份;5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标准为(C),个人可行权比例为60%,公司拟注销其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640份。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54,460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按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此次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200股。
  • 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与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相关,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此次有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标准为(B),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60股;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标准为(C),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60%,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680股。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140股。
  • 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回购资金79,458.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价格同样为7.79元/股,回购资金22,902.6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全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102,360.6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股本结构变动预测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股份性质 变动数 变动后(2025年6月30日)
合计 -13,140 84,146,860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均认为相关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也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回购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