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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等四公司曝财务或信披问题市场监管与企业治理面临新挑战

2025-09-11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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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资本市场多家上市公司接连曝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财务数据造假或遭监管处罚问题,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相关公司股价受负面消息冲击明显,投资者权益受损情况突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具备或可关注索赔机会。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微创光电ST应急广誉远扬子新材等企业的股票索赔,相应受损投资者可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损。

微创光电收到立案告知书,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5年7月25日,北交所上市公司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光电,证券代码:430198)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这一消息披露后,立刻在资本市场引发强烈反应,公司股价应声大跌,7月28日单日跌幅超15%,总市值大幅缩水至18.15亿元,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受到冲击。?

据查,该公司存在多重信息披露或违规问题。第一,2023年微创光电签订了总金额近2亿元的“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相关合同,然而在2024年2月催收回款的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异常情况,遂于2024年4月向公安机关报案。该事件中微创光电的信息披露是否完整、财务处理是否合规,成为监管部门核查的重点之一。第二,2024年6月,北交所曾对微创光电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原因是微创光电2022年年报、2023年三季报存在重大财务数据错报,其中2023年三季报营业收入调减比例高达72.16%,这一严重的财务数据问题,对投资者判断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了极大的误导。第三,2025年7月1日,公司披露使用2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按照相关规则,该笔交易金额已达到需要及时详细披露的标准,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也存在疑问。?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7月2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应急被处罚,投资者可关注

2025年7月31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ST应急,证券代码:300527)收到简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该告知书内容可知,ST应急存在2022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的问题。一是对部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二是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类错误,导致多计提坏账准备584.12万元,利润总额少计584.12万元。两项综合导致上市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6%;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40%;利润总额多计714.03万元,占2022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64%。ST应急已于2024年1月16日就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发布该公告后,ST应急股价一字跌停。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1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广誉远再出财务违规问题,此前多份年报虚假记载

2025年8月30日,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广誉远,证券代码:600711)控股子公司西藏广誉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广誉远”)近期进行自查,西藏广誉远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经自查,西藏广誉远需补缴企业所得税23,971,187.08元及滞纳金5,694,189.2元,共计29,665,376.28元。

此前,广誉远曾遭受证监会处罚。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扬子新材上半年净利率转负至-7.59%

8月22日,扬子新材(证券代码:002652)发布2025年中报,上半年该公司的经营业绩面临较大压力,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均出现明显下滑。引人关注的是扬子新材二季度归母净利润环比一季度下降54.67%,显示出业绩波动较为剧烈。从反映盈利质量的指标来看,扬子新材净利率由2024年上半年的8.57%下滑至-7.59%,毛利率从6.12%降至5.33%,净资产收益率为-4.55%,各项盈利指标均呈现下降趋势。

在此之前,2023年11月9日扬子新材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5号)。根据该处罚决定书,扬子新材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除此以外,扬子新材年度报告还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扬子新材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扬子新材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37,102,101.67元,约占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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