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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24
【文/羽扇观经工作室】
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章更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章更生出生于1960年5月,安徽东至人,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任职。其职业生涯跨越多个关键岗位:2010年12月任建行高级管理层成员,2013年4月起担任副行长,并兼任执行董事、建信人寿董事长等职,直至2020年12月因“年龄原因”辞任。然而,退休近四年后,2024年1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一步披露调查结果:章更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并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及旅游安排,甚至公款吃喝;无视组织原则,隐瞒个人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尤为严重的是,其被指“靠贷吃贷”,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通过银行授信、贷款审批等环节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25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章更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随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审查证据后,于近日完成起诉工作,明确指控其两项罪名:一是利用担任建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是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且数额特别巨大,直接造成国家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章更生案是近年来金融领域反腐的又一标志性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其违纪违法行为集中于信贷审批、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暴露出部分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失效、权力制约失衡的深层问题。对此,监管部门已多次强调,将严查“靠行吃行”“影子股东”等利益输送链条,推动金融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目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的进展不仅关乎个案正义,更被视为检验金融反腐成效的重要标尺,社会各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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