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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2025-09-08 13:33

近日,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外贸龙头企业“蛟龙行动”行动方案(2025-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一步培育我省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行动方案》从实施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行动、集聚发展行动、市场拓展行动、创新发展行动、优化提升行动、要素支持行动等六大行动,提出21条具体任务,全方位营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开放环境,助力全省外贸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行动方案》提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战略支撑力的外贸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在研发、设计、接单、生产、物流、结算等关键环节的运营水平,围绕我省外贸产业带,区分生产、流通等不同类型,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外贸龙头企业。到2028年,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30家以上、骨干型龙头企业300家以上、潜力型龙头企业3000家以上。

在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增强外贸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塑造外贸龙头企业全球品牌影响力,打造中国品牌全球化样板,从产品出口转向“产品+技术+供应链+文化”出口。推动领军型龙头企业年进出口达到较大规模。培育骨干型龙头企业。围绕细分行业和重点领域,提升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稳规模、优结构、抗风险的能力。推动骨干型龙头企业年进出口额达一定规模以上。培育潜力型龙头企业。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促进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国际化发展。推动潜力型龙头企业年进出口额快速增长。

在外贸龙头企业优化提升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外贸企业建设自主品牌,培育“浙江精品”,到2028年,培育“浙江出口名牌”累计达到1300个以上,培育“浙江精品”50个以上。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品牌评价推广机构合作,提升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深化“浙江制造”标准工作,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深入开展AEO认证企业培育,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面向外贸龙头企业,针对不同贸易目的国、产品品类,精准运用PCT专利、马德里商标、海牙外观设计等途径,实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计划。

《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外贸金融服务。建立完善重点进出口企业“白名单”共享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全产业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龙头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灵活调剂,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对外贸龙头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保持限额办结率不低于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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