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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1:22
(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因轻信高薪兼职信息,上海的郑辉(化名)被借名贷款分期购买了一辆理想L6新能源汽车提供给杭州柒馨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尽管公司承诺承担全部贷款还款责任,却于2025年6月起彻底失联,导致郑辉面临20万元左右贷款债务。更令郑辉无法接受的是,他最初拿到的4000元“报酬”,实为本归购车人所有的杭州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至今,郑辉已从网上找到6名相同遭遇的“背贷者”,相关维权仍在推进中。
4000元报酬换20万贷款 公司失联陷逾期
2024年9月26日,郑辉在微信群看到一则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工资4000元至8000元,包吃包住包车费,简单录资料签合同即可”。兼职内容是在杭州分期购买网约车交由公司运营,要求参与者征信好、无逾期。
郑辉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表示,因新能源汽车购车政策收紧,公司急需一批具备购车资格的客户代为购车。购车后,车辆登记在客户名下,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对公账户帮助客户偿还购车贷款。
心动的郑辉向对方发送了个人征信报告,审核通过后对方发来一个位于杭州的地址,要求他于9月27日12点前抵达。郑辉立即购买高铁票前往,并将车票订单截图发送对方以报销费用。
9月27日上午,郑辉到达约定地点,工作人员将其带至一栋写字楼的办公室内。据他回忆,期间,工作人员收走了他的身份证,在电脑、手机上操作了多项流程,并多次要求他配合人脸识别,他还填写签署了一份纸质的客户资料。“我当时也没仔细看他拿我身份证干了什么,后来就说贷款申请好了,要去银行面签,还叮嘱我到银行别多话,想好了再回答。”
郑辉告诉记者,27日上午,工作人员带他到附近农业银行完成了面签,并安排他在杭州住宿。当天,他收到了第一部分兼职费用2000元。
9月28日,工作人员带郑辉来到理想汽车杭州拱墅交付中心,但他未被允许下车,而是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了提车手续。9月29日,工作人员又代其到车管所办理了牌照,车险则由郑辉通过对方提供的保险公司二维码扫码办理。“他们把保费转给了我,办理车险时,我才知晓自己被贷款买了一辆理想L6。”郑辉说。
9月30日,郑辉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汽车租赁借名贷款协议》。协议声明,乙方郑辉自愿有偿为甲方杭州柒馨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车辆贷款,分期五年,所有还款及逾期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签署后,对方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两次向郑辉支付了共计4000元报酬,他于当天返回上海。
最初几个月,该公司一直按时还款,但从2025年1月起,对方每个月都会出现逾期。“还款日一般为每月20日,起初逾期一两天,我催促他们就会立刻还上。然而,6月30日最后一次还款后,他们就彻底失联了,此前跟我对接的几个微信账号也显示异常被封。”郑辉说。
截至2025年8月,该公司已逾期两个月未还款,郑辉开始频繁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8月10日,郑辉前往该公司此前在杭州的办公地点寻找,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他询问物业得知,该公司早已搬离,此前有与郑辉情况类似的参与者报警,警方还曾到场调查。
郑辉随即前往农业银行打印了自己的信用卡明细,发现自己的贷款总额为241000元,目前仍有20万元的贷款尚未结清。“我查到他们帮我办理的是汽车按揭贷款,信用卡是没有实体卡的,之前他们每个月都用公司账户往信用卡里打钱还车贷,信用卡里没有任何提现记录。”
8月14日,郑辉联系了理想客服,从4S店销售人员处,拿到了自己的电子购车合同。可他却发现,合同上的购车方签字并非是他本人的字迹。“签字不是我的,我本人也一次都没有去过理想汽车4S店,也不知道这个车是怎么买下来的。”郑辉说。
随后,郑辉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他在派出所结识了另一名替该公司购买新能源汽车的 “背贷者”陆齐(化名)。
陆齐的经历与郑辉大致相似。2025年2月,陆齐在群内看到同款兼职信息。“对方称公司急需用车,缺征信合格的贷款人员,还向我出示了《借名购车合同》,承诺还款由公司全权负责。”据陆齐回忆,2月24日,他来到柒馨科技杭州办公室后,身份证便被收走。“全程都是他们操作,我只配合人脸识别,我还签了一个同意书,上面写着‘本人因车辆需求贷款242000元,购买理想汽车L6,分期60期’等等,但是这个同意书他们后面并没有给我。”
陆齐提供的视频显示,办公室内,一名工作人员持其身份证在电脑和手机上不断操作,办公桌放着一份表格,表头写着 “农行客户电审表”。
与郑辉不同的是,陆齐多了一个 “过户视频” 环节。“对方说害怕5年后还完款联系不上我,让我持身份证拍视频,同意将车过户给他们,拍完才给我打了4000元兼职费用”。陆齐说。
2025年8月18日,郑辉和陆齐一同往理想汽车杭州拱墅交付中心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对陆齐这个名字印象十分深刻。“当时那个工作人员说‘我记得你的名字,你提车不是自己来的,是另一个人代替你提的车’。”陆齐从交付中心查询到提车人姓名,发现提车人正是柒馨科技前法定代表人余某栋。
陆齐告诉记者,交付中心工作人员还通过车机系统查询到车辆位置在广东,车机注册信息显示使用者为外国人,用护照登录。更让两人震惊的是,交付中心工作人员透露,他们拿到的日结4000元工资,是杭州市针对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4000元,本应归车主所有。
“8月22日,警方给了我们一个柒馨科技负责人的电话,当天对方跟我们承诺8月份开始会正常还款,可对方不仅没还款,现在人又联系不上了。”郑辉说。
4S店:对方是App下单后全款购车,建议报警
“我全程没有去过4S店和交付中心,也很确定我没有写过任何委托协议,我很迷惑,他们是怎么以我的名义顺利买车提车的。”郑辉说。
9月3日,记者以客户身份拨打了理想汽车400热线电话,咨询车辆从订购到交付的官方流程。人工客服表示,车主在App上订车之后,需要先支付5000元的预订金,支付预订金后,会有一个24小时的犹豫期。若客户需要贷款购车,需要客户先前往门店确认能否正常办理贷款。若确认无误,客户需要前往门店,由工作人员协助处理贷款事宜,不需要客户直接前往银行。“因为门店和各个银行机构有合作,会去协助客户处理贷款事宜,客户只需要确认好意向车型和基本配置,反馈给工作人员即可。”
对于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为提车,人工客服现场核实后表示,这种情况需要咨询交付专家,由交付专家告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再由他人携材料代为提车。
郑辉提供的电子购车合同也显示,若客户本人无法亲自完成车辆验收交付,可以委托他人提车或选择理想汽车推荐的整车物流公司进行远程交付。此种情况下,理想汽车将车辆交付给代理人,即视为客户已完成车辆验收(包括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且相关风险及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为避免后续争议,理想汽车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委托手续。
为了弄清事实,9月4日,记者以郑辉亲属身份致电了此前为郑辉提供电子合同的4S店销售人员,对方表示,4S店经过核实,郑辉购买的车辆为App下单,且为全款购车。并未通过4S店申请贷款。“可能是直接在银行申请的购车贷款,然后用贷款批下来的钱全款购车,这就要问郑辉本人了。其他的我们也不清楚,建议您这边报警处理。”销售人员表示。
记者又致电了理想汽车杭州拱墅交付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需要先上报上级部门。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随后,记者又根据郑辉提供的电话,联系了柒馨科技负责人,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律师:公司或涉多罪,“背贷者” 也有法律风险
江苏布政律师事务所王鹏飞律师表示,郑辉等人与杭州柒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借名贷款协议》实质是规避金融监管的借贷通道合同,虽然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和挂名代持。柒馨科技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借名贷款行为,而郑辉等人作为名义购车人(车辆登记所有人),实际不享有车辆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对车辆的处分权。细思这种行为模式存在着严重的法律风险。
柒馨科技公司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其行为会构成根本违约,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柒馨科技公司以虚构高薪兼职诱骗当事人签订协议,骗取车辆所有权及贷款资金后逃匿,符合“收受对方财物后逃匿”的构罪要件,则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通过郑辉等“背贷人”虚构购车用途骗取银行贷款,且数额巨大(单车约20-40万元),则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与此同时,若该公司以类似模式向多人融资并形成资金池,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此外,汽车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以犯罪为目的设立公司进行相关犯罪行为,其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王律师认为,郑辉等人的行为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可能违反《民法典》第154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同时也违反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应为真实消费者),倘若银行起诉郑辉等人,法院可能会认定合同无效,但郑辉等人仍需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郑辉等人作为借款合同签字人,面签时隐瞒真实用途,是银行追偿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可能会面临民事失信惩戒,逾期记录导致征信受损,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也可能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车辆登记在郑辉名下,其需承担车辆引发的债务,如事故赔偿、罚单等风险。若主观上不明知贷款诈骗意图,则不构成犯罪,若知情且协助伪造材料,可能涉嫌共犯;若明知虚假仍配合,如多次参与背贷,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其他犯罪。
王律师称,郑辉等人遭遇的是典型的“背贷购车”骗局,主要原因在于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具有侥幸心理、从众心理、挣快钱的心理等问题。建议郑辉等人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做好承担部分责任的准备。
“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珍惜自身信用记录,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沦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要时刻铭记,有时候免费的可能才是最贵的。”王律师说。
(津云新闻记者杨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