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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GW、540亿美元光伏产品将补缴关税?反诉胜算有几何?

2025-09-01 08:04

(来源:赶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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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亿美元的商品,255%的税率!

  特朗普想搞钱真是想疯了,也得亏有奥信太阳能(Auxin)等7家美国光伏企业做帮凶。

  2025年8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CIT)就奥信太阳能等诉拜登政府案作出终审判决 ,宣布美国于2022年暂停对东南亚进口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关税的“10414号公告”违反了美国法律。

  该案源于美国白宫于2022年6月6日发布的第10414号公告,该公告授予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生产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24个月的关税豁免。

  这项暂停措施原本旨在豁免这四个国家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为期两年(2022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6日)。然而,法院认为,该措施实际上使中国企业能够通过在东南亚设厂来逃避美国关税。

  该案的焦点在于联邦第10414号公告的合法性,这是拜登政府的一项命令,旨在对东南亚四个国家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实施为期两年的紧急暂停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当初这项禁令的紧急目的,是保持美国太阳能产品进口渠道的畅通,以支持美国太阳能的部署。尽管美国政府已初步发现中国企业正在利用东南亚国家规避现有关税。

  奥信太阳能公司(Auxin Solar)和概念清洁能源公司(Concept Clean Energy)对这项禁令提出质疑,声称拜登的关税暂停超出了其总统职权,且美国商务部实施关税暂停措施的行为违法。原告辩称,该禁令不公平地允许以不公平低价出售的进口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损害了美国国内制造业。

  原告的胜利,意味着美国政府必须撤销此案中的所有关税暂停措施,并对暂停期间进入美国的所有尚未清关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尽管拜登政府援引《 贸易扩展法》第232条 ,以“能源安全”为由证明暂停关税的合理性,但法院裁定,总统无权单方面撤销已经实施的关税法。

  根据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SEMA)提交的供应链审计报告,在禁令期间,东南亚四国的太阳能出口量同比增长217%,超过120吉瓦。裁决特别强调了中国领先的东南亚太阳能组件制造商的“关税规避行为”,指出其越南工厂使用的硅材料89%来自中国,远远超过了原产地规则规定的≤40%的要求。这成为法院得出“行政命令默许非法产业链转移”结论的关键证据。

  美国海关可能立即开始对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进口的产品征收追溯关税,税率最高可达254.66%。受影响的进口产品价值约540亿美元,涉及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项目(62%)、商业和工业分布式项目(28%)以及住宅太阳能系统(10%)。

  对于依赖东南亚低成本太阳能产品的美国企业来说,这项裁决无异于“晴天霹雳”,意味着相关的美国进口商、开发商甚至公用事业公司都可能面临“已完成项目”的巨额额外成本,这大大增加了行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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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冲击的同样是美国企业!

  追溯影响的核心,在于美国海关是否要对暂停令覆盖期间已入境的货物,重新按照最终裁定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率进行清算。换句话说,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之间的每一票光伏产品,可能都要重新对照“企业—工厂—原产国”的分类,补交当时被暂缓的关税。这意味着,企业此前基于暂停令所做的“免税成本核算”将面临彻底重写。

然而,这一追溯并非笼统“一刀切”,而是要看三个关键因素:

其一,货物是否已经完成最终清算;

  其二,出口企业是否在“非规避名单”上,能否证明未使用中国电池规避既有措施;

  其三,最终适用的公司以及税率。

  不同企业、不同批次、不同通关状态的产品,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关税账单。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足以让开发商、进口商和金融机构头疼,因为每一个项目的现金流与回报率,随时可能被推翻重算。

  更棘手的则是税率本身。美国商务部在今年6月对四国的“双反”调查已作出最终裁定,给出的数字触目惊心:泰国天合光能的反倾销税率超过110%,反补贴税率更是高达260%以上;越南晶科的综合税率亦在百个百分点上下;而柬埔寨多家企业则因“配合不足”被裁定为基于不利事实的极高税率。换言之,一旦追溯,部分企业可能面临“进口额翻倍计税”的极端情形。

  然而,在美国关税制度下,报关进口人(importer of record)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补税账单首先会开在美国的贸易商、进口商头上,并不是东南亚四国的光伏制造工厂。

  货物进入美国时,报关主体往往是开发商、EPC承包商旗下的进口公司,或者专门的贸易商。因此,如果海关(CBP)对未结清的报关单补征关税,第一步追缴的对象必然是这些美国境内的进口人。

  对美国本土市场而言,这场风暴的传导效应同样强烈。暂停令期间,美国开发商与EPC承建商囤积了约35吉瓦的组件,以锁定成本、保障交付。如今,这些库存极有可能成为追溯的第一批“靶子”,补税账单将直接压缩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甚至迫使部分电站推迟并网或重新议价。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美国本土制造商——如First Solar、Qcells USA——则可能成为这场动荡的间接受益者。关税壁垒抬高了进口成本,相当于为本土产能提供了更高的价格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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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反制?

被告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已开始准备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 申请“申诉期间暂停征收电费”,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 通过政治渠道推动取消或降低追溯关税的政策调整。

  •   据悉,参与响应的各方,包括美国清洁能源协会、比亚迪阿特斯东方日升、天合光能等行业协会和大企业。

      截至目前,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已公布裁决摘要。预计本周末,该判决的完整非保密版本将在法院网站的“判决公告”栏目正式发布。业界普遍认为,全文中的细节将进一步影响后续上诉,这场“太阳能关税纠纷”也将继续重塑美国国内制造业和全球太阳能供应链的格局。

      预计这项裁决还将重塑美国太阳能供应链。美国太阳能制造协会预测,到2027年,美国国内制造产能占比将反弹至40%。对于国际企业而言,“关税合规+本地化生产”的双轨战略将至关重要。

    编审及统稿:侦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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