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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6:34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违法事实为:该公司从2025年2月16日投产运行至今,共计产生的泥浆、岩屑约800吨,部分泥浆采用铺设塑料纸防渗漏措施。但位于场地南侧堆存的岩屑、泥浆约600吨,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泥浆、岩屑有扬散现象。该项目与陕西环保(集团)朗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处置费用为每吨114元,处置费用共计68400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杜耀波,股东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地科技 600582.SH)。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5月,1965年8月整建制从北京迁到西安,隶属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骨干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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