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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被查明4.06亿元资金遭占用,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

2025-08-27 10:21

8月27日,新华锦(600735.SH)开盘一字跌停,消息面上,26日晚,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青岛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新华锦集团及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所有占用资金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整改完成后需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清收,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整改的,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新华锦称,公司已启动清收方案。2025年5月7日,新华锦集团、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啤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青岛啤酒拟从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处受让其合计持有的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对价为人民币66,500万元和价格调整期损益金额之和。公司已与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签订《还款协议》及《质押担保合同》,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将享有的对青岛啤酒的66,5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并已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司具有该应收账款的优先受偿权。目前公司正在督促新华锦集团尽快偿还占用资金。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新华锦600735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浙江法治报投资的财闻传媒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金融、证券、法律等多元化服务。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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