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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收益约1400万元!山东青岛拟建用户侧储能电站

2025-08-26 13:18

储能市场化创新应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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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18911725159

文丨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讯:8月23日,汇金通(维权)宣布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津同”)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

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峰期高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汇金通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汇金通累计分享节能效益约140万元。

项目由青岛津同出资在汇金通厂区内完成储能电站的设计和建设并接入汇金通内部配电网,汇金通向青岛津同提供储能电站所需场地,储能电站建成后由青岛津同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青岛津同为汇金通提供削峰填谷管理服务,储能电站在谷值电价时段充电存储,在尖/峰、平时电价时段向甲方的负载供电,利用峰谷电价差获得电费收益。此外,储能充、放电分享电费优惠期为自项目投运之日起10年。

电费支付及收益分配方面,青岛津同通过储能电站从汇金通充电,由汇金通向青岛津同开含税13%的电费发票,青岛津同向汇金通支付充电电费;青岛津同通过储能电站向汇金通放电产生的放电电费,由青岛津同向汇金通开含税13%的电费发票,汇金通向青岛津同支付此项电费;储能电站效益=充、放电削峰填谷产生的电价差额减去运营成本,双方按1:9利润分成,充放电尖、峰、平、谷电价以汇金通每月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实际结算电价同步调整,电价由汇金通方提供。

项目的节能效益期内,每个结算期内储能电站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的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组织的相应补贴双方按5:5分成,储能电站参与调峰及需求侧响应补贴,青岛津同配合汇金通提交申请,所获得的收益双方按2:8分成。

据了解,青岛津同经营范围包括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由河北纽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322.33万元、净资产2,789.01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3.41万元、净利润 14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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