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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拟回购注销7.89万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将缩减

2025-08-22 16:32

理工光科于8月21日宣布,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78,868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将由120,946,746股减至120,867,878股,注册资本同步减少。

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触发

8月21日,理工光科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依据计划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这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回购注销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相关事宜详情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5 - 048)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5 - 053)。

股本与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理工光科总股本将从120,946,746股变更为120,867,878股,减少78,868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20,946,746元减少至120,867,878元。股本变动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披露信息。

债权人权利与申报方式明确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公司发布通知,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在规定期限行使权利,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仍由公司履行,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推进。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携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还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申报的,另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债权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申报同样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申报登记地点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10月7日9:00 - 17:00,联系人陈晓妮,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均为027 - 879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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