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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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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期货于8月19日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和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物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汇鸿集团持有苏豪弘业期货63,930,134股,持股比例为6.34%;弘业物流持有8,285,345股,持股比例为0.82%。二者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77,777股,占总股本比例1%。其中,汇鸿集团减持不超过5,945,888股,占总股本0.59%;弘业物流减持不超过4,131,889股,占总股本0.4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减持原因与股份来源
汇鸿集团和弘业物流表示,减持是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资产结构,降低金融资产股价波动的影响及满足自身资金需要。其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苏豪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汇鸿集团和弘业物流均做出了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截至公告日,二者严格履行了上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承诺事由 |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汇鸿集团 | 股份锁定承诺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2)自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称锁定期限)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弘业期货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首发前股份。(3)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如果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弘业物流 | 股份锁定承诺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2)自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限)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弘业期货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首发前股份。(3)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如果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汇鸿集团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公司对弘业期货具有长期持股意愿。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2、在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弘业期货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战略安排、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及确定是否减持弘业期货股份。3、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减持弘业期货股份,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弘业期货并由其予以进行公告,直至所持弘业期货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4、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不得减持弘业期货股份:(1)弘业期货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境内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境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5、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如果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弘业物流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在弘业期货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出具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应向弘业期货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由弘业期货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如果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证券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弘业期货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汇鸿集团及弘业物流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不确定。不过,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同时,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在减持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事项进展,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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