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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被罚45万元: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

2025-08-13 15:39

8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甘肃金融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45万元 。同时,王向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客户经理)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薛海林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信贷部经理)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张辉文(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副行长)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李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副行长)因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甘金监行处〔2025〕141号

订单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

处以罚款45万元

甘肃金融监管局

2

王向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客户经理)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

3

薛海林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信贷部经理)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

4

张辉文(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副行长)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5

李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副行长)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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