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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08:33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河北邢台)行政处罚栏获悉,近日,中铁工业(600528.SH)旗下的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下称“中铁重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原因为“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内容显示,中铁重工违法行为类型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其违法事实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对此,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中铁重工罚款93.48473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交综罚﹝2025﹞1000003号。
值得注意的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截至发稿,中铁重工可查被执行信息有6条,执行总金额32595168元。最近一条是在6月3日,其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1065019元,案号(2025)鄂01执1449号。
中铁重工官网介绍,公司隶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专业从事轨道交通及高端装备制造的上市公司——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公司已成为集设计、制造、工程施工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目前,公司在武汉、南京和长春拥有3个制造基地,年产量达到40万吨,年产值逾50亿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法定代表人张永利,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由中铁工业(600528.SH)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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