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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环保公用】省内天然气管道运价机制发布,助力实现“全国一张网”、促进下游降本放量

2025-08-06 23:37

(来源:东吴双碳环保研究)

  • 事件:2025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省内天然气管道运价机制发布,助力实现“全国一张网”。不同于2021年6月印发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针对跨省长输)、2017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针对城燃企业),本次《意见》针对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提出。《意见》指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应当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

  • 《意见》提出的有效资产收益率上限低于各省现有水平,预计带来管输费下降。由于此前并无关于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的规定,我们判断各省参考了跨省管网(8%)/城燃配气(7%)的准许收益率要求进行省内管输费定价。根据山西、山东、湖南、云南、广东发改委文件,管道运输准许收益=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准许收益率一般按不高于7%或8%规定,同时管道负荷率下限为50%/60%,低于下限的管道按照负荷率下限对应的气量计算确定管道运价率。《意见》要求准许收益率结合管道建设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按照2023-2025年均值2.21%、2025/8/1最新值1.71%计算,有效资产收益率上限将变为6.21%、5.71%,低于当前各省7%/8%的水平。此外,《意见》明确天然气管道资产折旧年限原则上按40年确定、最低负荷率原则上不低于50%、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

  • 《意见》促进下游城燃价差修复(对于居民用户)、气量释放(对于非居民用户)。《意见》明确指出:各省发展改革部门、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评估省内供气环节及各环节加价情况,综合施策推动压缩供气环节,减少层层加价,降低下游用气成本。当前下游城燃仍处于居民顺价(价差修复)周期,2022-2025M7全国64%(1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了居民顺价,提价幅度为0.21元/方;我们认为省内管输费的下调有望带动下游城燃企业降本、价差修复(城燃通过降本修复居民用户价差)以及气量释放(城燃将成本下降转移至非居民用户)。

  • 投资建议:《意见》降低天然气运输成本,利好下游城燃企业;同时需关注涉及省内管输业务的公司管输费下调风险。重点推荐:【新奥能源】(25股息率5.3%)2024年不可测利润充分消化,私有化方案定价彰显估值回归空间;【华润燃气】【昆仑能源】(25股息率4.7%)【中国燃气】(25股息率6.1%)【佛燃能源】(25股息率4.6%);建议关注:【深圳燃气】【港华智慧能源】。(估值日期2025/8/1)

  •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经济增速不及预期、极端天气、国际局势变化、安全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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