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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濮阳分行被罚50万元: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等

2025-08-06 16:34

8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濮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因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违规回流至借款人;个人消费类贷款流入不合规领域被罚款50万元。同时,齐俊宽(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营业室客户经理)因个人消费类贷款流入不合规领域,被警告;李明军(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濮阳油田基地支行客户部副经理)因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违规回流至借款人,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濮金罚决字〔2025〕9号

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违规回流至借款人;个人消费类贷款流入不合规领域。

罚款50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2

齐俊宽(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营业室客户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0号

个人消费类贷款流入不合规领域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3

李明军(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濮阳油田基地支行客户部副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1号

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违规回流至借款人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4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金罚决字〔2025〕12号

虚列银保代理人佣金;未按规定进行个人代理人执业登记

警告并罚款19.2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5

赵高伟(时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3号

虚列银保代理人佣金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6

孙博(时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内勤员工)

濮金罚决字〔2025〕14号

未按规定进行个人代理人执业登记

警告并罚款0.2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7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金罚决字〔2025〕15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

警告并罚款17.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8

刘保国(时任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6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

警告并罚款2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9

肖佳乐(时任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濮金罚决字〔2025〕17号

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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