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上市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踩红线” 领监管30万罚单

2025-08-05 15:22

(来源:安徽上市公司协会)

【基本案情】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源”)董事赵某之子,于2024年7月9日至12月19日累计卖出“新开源”股票128.55万股,累计卖出金额2233.05万元;累计买入“新开源”股票23.85万股,累计买入金额386.76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新开源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董事赵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对董事赵某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并将其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监管小贴士】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一百八十九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示剖析】

《证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否则构成短线交易。短线交易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投资者信心,将面临严厉处罚。本案中,董事赵某虽非直接交易者,但因其担任公司董事的身份,仍需承担连带责任,显示出监管层对短线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履职及对其近亲属行为的有效约束,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关键少数人员不仅自身需严格遵守证券法规,对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交易行为也负有监督约束责任,避免因短线交易行为引发监管处罚。同时,公司需持续将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水平,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2号

当事人:赵某,男,1965年5月出生,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源)董事,住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赵某短线交易新开源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赵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赵某在担任新开源董事期间,其子于2024年7月9日至12月19日累计卖出“新开源”股票1,285,500股,累计卖出金额22,330,480元;累计买入“新开源”股票238,500股,累计买入金额3,867,640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新开源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等

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我局决定:

对赵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河南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河南证监局

2025620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