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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回购进展:已斥资5296.06万元回购847.71万股

2025-08-0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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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用1亿至2亿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024年8月29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7.9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由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7.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7.73元/股(含),且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

回购进展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7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最高成交价为6.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960,584.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票。同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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