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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大理州分行被罚6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审慎等

2025-08-01 17:34

8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大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集团公司归集使用;个人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

同时,责任人徐正玲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集团公司归集使用;个人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集团公司归集使用;个人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罚款60万元;对责任人徐正玲给予警告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2

大理宾川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其关系人

对大理宾川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李杰给予警告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3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列财务费用套取资金

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对责任人谢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4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列财务费用套取资金

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叶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