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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5:09
(来源:华银战略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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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处罚金额之高在银行业极为罕见,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和热议。
相关处罚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因“以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45万元。两名责任人(刘某某、毕某,原支行行长)被分别处以40万元和20万元个人罚款,并予以警告。
统计显示,这是浦发银行2025年内收到的第5张百万级罚单,年内累计罚单已达13张,涉及北京、安阳、郑州等多地分行,问题集中于贷后管理缺失、贷款挪用、不良处置违规等。
统计显示,信贷业务违规占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罚单总量的37.58%,是重灾区。
同时,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被罚个人共1672人,其中90%的罚单金额小于5万元。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被罚1680万元,但高管最高个人罚金为6万元。
根据公开信息,在本次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员工被罚之前,金融监管单位对银行员工个人罚款的最高金额为12万元。
该案例发生在2023年9月,鄂尔多斯银行锡林郭勒分行一名员工因密码管理不严导致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锡林郭勒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2万元。
按《商业银行法》,个人罚款范围为5万-50万元。而根据2024年新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从轻罚款:5万-20万元,适中罚款:20万-35万元,从重罚款:35万-50万元。
因此,本次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员工被罚40万元属于“从重罚款”级别。
本次处罚案例是2024年新规实施后公开的首例顶格处罚,标志着金融监管单位从过去"罚机构"向"罚到人"的转变。
有分析认为,本次处罚明确体现了“机构与个人并罚”的原则,也显示了金融监管单位对于严重违反信贷业务审慎经营规则的相关责任人员坚决 “重拳出击” 的信号。
有律师分析指出,金融监管部门未来针对个人高额处罚的适用范围或将进一步扩大,对屡犯、严重违规的责任人,高额个人罚款将成常态,甚至可能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