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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对恶意诉讼零容忍,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股东权益

2025-08-0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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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晟公司的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均已结案,并且贵公司对违约金进行了履约,但浙江千虹依然提请最高法院再审,针对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恶意诉讼事件,故意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或者反制措施来解决该事,还是继续抱有敷衍或者沉默的的态度来消极应对此事件么?谢谢。

董秘回答(兆新股份SZ00225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始终以来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提及的恶意诉讼,公司立场明确且坚定:对任何以恶意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将通过司法等合法途径坚决回击,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同时我们留意到,近期有网络主体散步不实信息进行渲染造谣的情况。对此,公司已与国资股东联合行动,将对任何恶意侵权行为追究其赔偿责任。后续案件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依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坚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裁决,也始终相信公道不容亵渎。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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