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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反内卷”!承销费不得低于成本价

2025-07-31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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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反内卷”进行时,承销报价管理办法正在酝酿出台。

7月30日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146号),明确要求“主承销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

这是继6月份《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之后,交易商协会再次重申债券承销费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7月11日,6家主承销商被交易商协会要求启动自律调查。因在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等6家主承销商中标,承销服务费总额为6.3万元。

其中,采购结果详情显示,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中选含税预估服务费仅有700元,最高者如中信建投,中选含税预估服务费也不超过3.5万元。

“投资银行最大的成本是人力,有的主承销商旨在争抢市场份额,有时报价低得超出想象,别说覆盖人力成本,就连差旅成本都覆盖不了”,华南某券商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裁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若不是烧得起钱的券商或银行,根本参与不了这样的债券项目”。

记者获悉,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拼盘投资、利益输送等问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屡禁不止,尤其是债券承销费。投行时常为了争夺债券项目,不仅承销费报价低于成本价,还可能利用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来揽客。

这次通知提到,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报价管理,主承销商应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规范簿记建档申购要求,鼓励投资人尽早提交申购需求;完善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定价机制,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应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包含发行人可比债券利率或市场公允价格水平。

通知规定中,涉及价格的不仅有承销费报价,还有簿记建档利率。特别提到,余额包销规模不得挤占有效申购投资者认购规模,利率原则上应按照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确定。

此外,交易商协会提出,强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信息披露,债务融资工具涉及主承销商余额包销、自营投资的,也应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分销管理;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阶段主承销商团机制。

按发行规模划分,通知对债券主承销团的成员家数也作了限制,具体要求为: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票据),可从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不超过两家担任当期主承销商。如单期发行规模在20亿元及以上且不足50亿元的,可选聘不超过三家担任当期主承销商;如单期发行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可选聘不超过四家担任当期主承销商。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协会宣布“承销报价管理办法另行通知”,即未来还有专门针对承销报价的规定出台,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反内卷”进行到底。

排版:汪云鹏

校对:冉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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