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河北银行青岛胶州支行被罚3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

2025-07-27 17:38

7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青岛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何伟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对公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

对该分行罚款110万元;对时任该分行地产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徐绍勇,贸易金融业务二部总经理姜新武,网金业务二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李超,普惠金融业务三分部团队负责人田阳,零售贷款部个贷业务三部客户经理、个贷业务二部团队负责人张昊,开发区支行个贷业务团队负责人沈文忠分别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2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对公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债务

对该分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分行公司业务营销二部总监王伟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

对该支行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何伟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4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

对该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分别给予警告;对该公司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分别给予警告;对该公司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取消任职资格二年,对时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青岛金融监管局

5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用途审查和管控不到位

对该公司罚款4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地产金融部负责人徐卫红、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王恺分别给予警告

青岛金融监管局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