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津荣天宇持股5%以上股东闫学伟减持14.73万股,持股比例降至23%

2025-07-25 18:30

2025年7月25日,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津荣天宇”)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年6月23日,津荣天宇曾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彼时,闫学伟持有公司32,415,7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1%。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08,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80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02,9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近日,公司收到闫学伟通知,2025年7月24日,闫学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7,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其持股比例由23.11%减少至23.00%,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此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4.73 0.10%
合计 14.73 0.1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后,闫学伟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41.58 23.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1.58 23.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据公告,本次变动是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相关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均在减持计划区间内进行,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时,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