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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解答股东减持不预披露及多次公告相关疑问

2025-07-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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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昨日,有股友提问:为什么在7月2号的时候又突然公告其股份已减持到4.99%?不是太明白这其中的规则,能否告知一下依据的是什么文件的什么条款答您好,股东金信卓华的股份来源于其2016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金信卓华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不适用减持预披露的规定。再问,既然不适用,不用预披露,为啥之前多次公告

董秘回答(诚志股份SZ000990):

您好,公司认真敦促大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无需再进行减持预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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