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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13
近日,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方面有新动作。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宸展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
激励计划推进历程回顾
自2024年2月8日起,宸展光电的激励计划便稳步推进。当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随后,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也相继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月29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5月14日,监事会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情况;5月27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月13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2025年4月17日、28日,公司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审议。7月17日、23日,公司就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回购价格调整依据与结果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176,396,1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8,198,056元。依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议案。按照派息调整公式,回购价格由8.16元/股调整为7.66元/股。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方面,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87万股。另一方面,首次授予的在职激励对象中,3名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B),2名评价结果为称职(C),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0.8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此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6890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首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分析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2024年7月23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已届满。从解除限售条件来看:公司层面,未发生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未按规定利润分配等禁止情形;激励对象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未出现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禁止情形。业绩考核方面,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3,540,781.39元,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个人绩效方面,仍在职激励对象中,3名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B),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90%;2名评价结果为称职(C),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其余为卓越(A),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综合来看,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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