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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廊坊分行被罚6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2025-07-21 11:35

7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以贷还贷、掩盖信贷资产质量被罚款60万元。同时,杨和(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行长)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赵振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行长)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高源(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行长)因对以贷还贷、掩盖信贷资产质量负有责任,被警告;许秋彦(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因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王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因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廊金罚决字〔2025〕3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以贷还贷、掩盖信贷资产质量

罚款6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

2

杨和(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行长)

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5万元

3

赵振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行长)

对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5万元

4

高源(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行长)

对以贷还贷、掩盖信贷资产质量负有责任

警告

5

许秋彦(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

廊金罚决字〔2025〕4号

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20万元

6

王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支行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廊金罚决字〔2025〕5号

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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