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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1:23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实施方案表示,大力推动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应用,包括综合能源站、电化学储能、水蓄冷(热)、冰蓄冷、“光伏+”应用等。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成熟业务团队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到2027年,初步形成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60MW的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削峰精准响应、填谷精准响应、无功需求响应。其中削峰及填谷精准响应分为中长期响应、日内响应、快速响应三种类型。
满足要求的虚拟电厂运营商还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通过聚合内部资源跟随市场需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来调节虚拟电厂系统运行。参与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和现货交易。
据管理办法,虚拟电厂运营商可获得容量补贴、电量收益、精准响应激励、精准响应容量激励、无功调用响应激励。
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电量补贴标准如下:
表:市级发起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电量补贴标准
表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
此外,对于参与快速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商,无论是调用临港新片区资源参与上海市层面响应或参与临港新片区层面响应,若实际调节量位于调节指令的90%至110%之间,均按照实际调节量分别给予3元/kWh(提前30分钟通知)和9元/kWh(不通知)的精准响应激励。
对于当年获取全额容量补贴、且平均响应精准度排名前50%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可额外获得0.5倍容量补贴的精准响应容量激励。
无功调用响应激励单价为0.08元/千乏时、0.13元/千乏时,以参与调压投入电抗党羽处长电费功率因数决定单价。
虚拟电厂运营商存在半年内未达到测试调节能力或实际响应偏差较大大于50%等情形的,临港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临港新片区独立启动的精准响应实际调节量无效次数全年累积超过3次以上的,暂停其参与资格6个月,惩罚期满重新累积,累计次数于每个自然年年底清零。
对于已申报容量补贴的虚拟电厂运营商,若在容量补贴发放时段内不响应邀约、或参与虚拟电厂响应但响应精准度不满足70%~130%的,若发生一次上述情况,核减50%的容量补贴,若发生两次上述情况,核减70%的容量补贴,若发生三次上述情况,容量补贴清零。
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符合本规定的,参照执行。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