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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特定股东张金诚、刘兆宁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分别减持42.0285万股、22.2645万股

2025-07-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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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公告,特定股东张金诚、刘兆宁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5年5月20日,公司曾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当时,特定股东张金诚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5月26日—2025年8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0285万股;特定股东刘兆宁计划于同一时间段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2645万股。

股东减持具体情况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减持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张金诚 集中竞价 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7日 29.17 42.0285 0.38% 0.39%
刘兆宁 集中竞价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7日 28.63 22.2645 0.20% 0.21%

上述股东持有股份的来源是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张金诚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0285 0.38% 0.39% 0 0 0
刘兆宁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645 0.20% 0.21% 0 0 0

此外,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减持事项已按规定预披露,减持股份与披露计划一致,也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报告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相关股东也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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