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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000903)连续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拟被行政处罚

2025-07-14 15:16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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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8日,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3月31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根据该告知书,经查,云内动力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多个财务核算环节存在系统性不规范行为,包括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发票并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虚构收入;仅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跨期确认收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等。上述操作直接导致云内动力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1.8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25%,虚增利润767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51%;2022年虚增营收2258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47%,虚减利润1.02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84%。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3月31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云内动力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云内动力:于2022年3月31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云内动力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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