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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副总经理吉峰减持计划期满,实际减持20万股

2025-07-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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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披露《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吉峰计划在该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

近日,公司收到吉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吉峰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7月2日 3.9 200,000 0.01

吉峰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1.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吉峰 8,438,878(0.47%) 8,238,878(0.46%) 2,109,720(0.12%) 1,909,720(0.11%) 6,329,158(0.35%) 6,329,158(0.35%)

注:吉峰持有的股份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限售股。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减持未违反吉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且不存在此前已作出、公司已公开披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与股份变动有关的承诺。
  3.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吉峰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 吉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备查文件为吉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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