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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5〕5号)

2025-04-01 10:45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金罚决字〔2025〕5号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

罚款70万元

浙江金融监管局

2

陈高平(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客户经理)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瞒实际贷款金额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

浙江金融监管局

3

柴明明(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客户经理)

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

警告

浙江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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