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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5
纽约,2025年3月27日/美通社/--葛罗斯律师事务所向Fluence Energy,Inc.(纳斯达克市场代码:FLNC)的股东发布以下通知。
鼓励在上市期间购买FLNC股票的股东与公司联系,讨论可能的主要原告任命事宜。被任命为主要原告不需要参与任何追偿。
联系我们:
https://securitiesclasslaw.com/securities/fluence-energy-loss-submission-form/?id=138836&from=4
上课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5年2月10日
指控:起诉书称,在上课期间,被告发布了重大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和/或未能披露:(1)Fluence与其创始人和最大收入来源--西门子股份公司和AES Corporation的关系势必下降;(2)西门子股份公司在美国的附属公司西门子能源指控该公司存在工程失误和欺诈行为;(3)随着西门子和AES剥离资产,Fluence的利润率和收入增长被夸大;(4)基于上述情况,被告对Fluence的电池储能业务以及相关的财务业绩、增长和前景的积极陈述缺乏合理的依据。
截止日期:2025年5月12日,股东不应推迟登记参加这起集体诉讼。在此处注册您的信息:https://securitiesclasslaw.com/securities/fluence-energy-loss-submission-form/?id=138836&from=4
股东的下一步:一旦您登记为在上面列出的时间范围内购买了FLNC股票的股东,您将被登记在投资组合监控软件中,以在案例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为您提供状态更新。寻求成为主要原告的最后期限是2025年5月12日。参与此案对您没有任何成本或义务。为什么是格罗斯律师事务所?格罗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国公认的集体诉讼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使命是保护所有因欺诈、欺诈和非法商业行为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的权利。格罗斯律师事务所致力于确保公司遵守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并从事良好的企业公民行为。当一家公司的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或重大信息遗漏导致该公司股票人为膨胀时,该公司代表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寻求赔偿。律师广告。以前的结果并不能保证类似的结果。
联系方式:纽约纽约西38街15号12楼葛罗斯律师事务所,邮编:10018,电子邮件:dg@securitiesclasslaw.com,电话:(646)453-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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