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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6:19
3月6日,阜丰集团(00546)发布公告,针对侵犯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的诉讼达成和解,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获得2.33亿元最终和解金额。公告显示,山东阜丰此前就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纠纷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1月9日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已收到被告的赔偿1500万元人民币。随后,原告和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公司、梅花生物(600873)及张伟三被告于2025年3月4日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以2.33亿元作为最终和解金额,由新疆梅花及梅花生物于2025年3月14日前支付。和解完成后,该金额将被视为一次性全额赔偿,同时被告获得对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的永久性普通实施许可。阜丰集团表示,此次和解有助于降低未来法律诉讼的不确定性及相关成本,同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