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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6:51
2月26日,仁智股份(维权)(002629)发布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一审中被判决支付原告张*花等122人共计803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4万元。同时,原告陈*齐等20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告唐*胜已撤诉。案件目前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生效,公司的损益影响无法确定,需待后续法院的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
公告指出,深圳中院认为部分原告的交易行为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支持原告的诉求。对于支持的部分,法院判决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赔偿款,相关的费用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由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其损益的具体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仁智股份实现收入1.32亿元,归母净利润-1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