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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金融纠纷宣判:惠东佳兆业将偿还江苏信托38亿元

2025-02-20 20:05

新华日报财经讯 近日,一起涉及25亿元借款本金、13亿元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式宣判。

江苏国信于2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苏信托”)与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佳穗置业”)和惠东县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惠东佳兆业”)的诉讼案件,已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惠东佳兆业向江苏信托返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后续违约金等,总计已超过38亿元。

此案源于2019年3月江苏信托与佳穗置业签订的《信托计划贷款合同》。根据合同,江苏信托向佳穗置业提供25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贷款由佳穗置业提供的506套不动产作为抵押,由惠东佳兆业持有的佳穗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然而,2024年3月贷款到期后,佳穗置业未能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2024年8月,江苏信托遂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佳穗置业需向江苏信托返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利息7.59亿元、违约金1.05亿元,此外,佳穗置业还需承担逾期利息(以本金25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0.8%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和后续违约金(以本金25亿元为计算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3.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截至2025年2月7日,逾期利息和后续违约金已累计超过5.1亿元。因此,涉案总金额已超过38亿元。此外,江苏信托有权就相关债务对佳穗置业抵押的506套不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对惠东佳兆业持有的佳穗置业10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信托申请,已冻结佳穗置业名下部分账户,查封了佳穗置业名下506套不动产。

信托计划贷款延期兑付并引发诉讼的现象并非个例。目前,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正处于二审阶段,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5.9亿元及相关利息、罚息等。此外,2024年底,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起诉上市公司棕榈股份(维权)及其子公司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信托贷款金额达4.35亿元。

针对此次诉讼,江苏国信表示,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江苏信托作为江苏省国信集团的主要成员企业之一,注册资本金87.6亿元,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据其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江苏信托全年营业收入31.33亿元,同比增长4.31%;净利润达到28.2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85%。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陈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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