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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电新】新能源全面入市规则出台,差价合约托底收益

2025-02-12 12:16

事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坚持分类施策,建立健全机制。差价结算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对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由各地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新能源项目在规模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对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由各地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超出/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减少/增加。机制电价,由各地每年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但不得高于竞价上限。竞价上限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初期可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竞价下限。

强化政策协同,强制配储转向市场化配储。通知指出,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目前国内储能多为强制配储,短期看对国内项目增长有所影响,中长期看新能源全面入市情况下,储能或将被真正应用提高项目收益,有利于储能环节优胜劣汰,国内储能价格及盈利或将向好发展。

入市预期落地,差价合约托底项目收益。新能源项目全面入市早有预期,规则提前明确、政策预期落地有助于稳定投资环境。同时为稳定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同步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托底新能源项目收益,相较纯市场化交易更有助于开发企业稳定收益预期,从而利于开展项目投资决策。预计2025年6月1日前或有望存量项目抢装,新项目有价差合约支撑收益、亦有利于项目持续开发。

投资建议:光伏供给侧自律已落地,后续政策及执行力度上有望超预期,光伏反转在即,依次看好电池组件龙头、优势辅材龙头和硅料、玻璃。电池(钧达股份爱旭股份横店东磁)、优势辅材(福斯特福莱特聚和材料帝科股份中信博、关注双良节能)、硅料(通威股份、关注大全能源协鑫集成)、组件(隆基绿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阿特斯)等;同时依然看好高景气度的逆变器(阳光电源德业股份上能电气锦浪科技禾迈股份等)。

风险提示:政策不及预期,竞争加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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