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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02-06 16:52

至正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2月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侯海良、李现春、章玮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2020年4月11日为原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侯海良1670.37万元借款提供关联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侯海良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总经理李现春、时任董事会秘书章玮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侯海良、李现春、章玮琴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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