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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及其相关当事人因多项违规收到监管函

2025-01-26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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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中社1月26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5年1月25日发布的公告,荣丰控股(000668)及其相关当事人收到了监管函。此次监管函涉及的当事人包括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董事会秘书谢高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吴庆。

根据青岛证监局的决定,荣丰控股及其相关人员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先,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至5月。其次,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特别是在大额现金收支的管理上,导致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此外,荣丰控股在2023年度以前销售未办理产权车位的会计处理上也不规范,未符合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些行为违反了多项《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

监管函中还强调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提醒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义务,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荣丰控股实现收入3874万元,归母净利润-3433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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