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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股东被处罚160万元 投资者索赔案进入倒计时

2025-01-0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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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通联(维权)(603022)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毕方投资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对毕方投资的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

新通联在公告中表示,本事项涉及的处罚对象系公司股东毕方投资,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诉新通联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进行中。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该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2月24日。

往前追溯,2022年9月30日,因未及时披露收购华坤衍庆70%股权事项的进展,上交所对新通联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出具了警示函。上交所认为,新通联重组进展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资产购买事项终止公告发布后,新通联股价下跌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由此引发投资者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凡在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买入新通联股票,并在2022年2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

吴立骏律师表示,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