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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20:08
上市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旗船收购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FSHP)(以下简称“公司”或“旗船”)宣布,已与Great Rich Technologies Limited(科斯达克股票代码:900290)(下称“GRT”)和GRT Merge Star Limited(下称“合并子公司”)签署最终合并协议。合并完成后,Flag Ship的股东将获得GRT的美国存托股份(“ADS”),Flag Ship将并入GRT的全资附属公司Merge Sub。合并的完成将取决于惯例的成交条件,包括GRT美国存托凭证将被批准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
GRT是一家香港实体,从事各种光电产品的开发和批量生产已有十多年的历史。该公司在韩国公开上市,近年来一直在寻求扩张,在中国新建了多家工厂和生产线项目。旗船首席执行官陈马修先生表示:“我们对与GRT公司的合并感到非常兴奋。我们的团队探索了广泛的行业,并确定与GRT公司的交易将为我们的股东带来最大的价值。GRT是中国和全球光电产品领域的强者。我们对GRT管理团队在光电子行业的记录印象深刻。我们对合并后公司的未来前景感到非常兴奋。”
GRT董事长周永南先生表示:“与Flag Ship的合并是GRT在成长史上迈出的又一重要一步。GRT的目标是成为全球光电领域的领先公司之一,实现这一里程碑将使GRT有能力继续努力实现我们的目标。”
交易明细
交易完成后,Flag Ship将与合并子公司合并并并入合并子公司。*由于合并,在没有旗舰部分、合并附属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在紧接合并生效时间(“生效时间”)之前发行和发行的每股旗舰普通股(每股为“旗舰股份”),不包括GRT持有的旗舰股份和持异议的旗舰股份(如有),将自动注销、终绝并交换权利,在合并完成后,立即获得一(1)股GRT普通股(GRT的该等股份,统称为“GRT普通股”)以GRT的美国存托股份(“GRT美国存托股份”)支付(“GRT美国存托股份”),以紧接生效时间之前发行和发行的每股该等船旗船股份(“每股合并对价”)计算;而在紧接生效时间前尚未完成的船旗船舶业务合并(“船旗权”)完成时获得十分之一(1/10)船旗船股份的每项权利将被注销、终绝,并交换在合并完成后立即以GRT ADS支付的GRT普通股的权利,在每种情况下,金额等于(A)每股合并对价的乘积,乘以(B)已注销船旗权持有人(“船旗权持有人”)在该等船旗权的条款及条件获得满足后将有权收取的船旗船股份数目,乘以(C)每一(1)股船旗权普通股的ADS兑换率(“ADS兑换率”)(“ADS兑换率”)(“权利合并代价”)。
根据合并协议应支付予有权享有权利的Flag Ship股东的总代价将包括GRT ADS中应付的GRT普通股的数目,该数目等于(I)每股合并代价乘以紧接生效时间前在Flag Ship该等股东名下登记的Flag Ship股份数目乘以ADS汇率,加上(Ii)如上所述的权利合并代价。 合并的完成条件包括,Flag Ship的现有股东批准合并,GRT股东批准合并,GRT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 自合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易结束之日,Flag Ship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继续作为上市公司,并使其证券能够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交易。GRT应尽一切合理努力申请GRT ADS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并使GRT ADS可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交易。 Becker&Poliakoff P.A.和Ogier担任Flag Ship的法律顾问。米勒·坎菲尔德·帕多克和Stone P.L.C.以及Appleby担任GRT公司的法律顾问。 本文中对交易的描述仅为摘要,并参考与交易相关的最终协议进行了完整的限定,Flag Ship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该协议的副本,作为当前Form 8-K报告的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