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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04-26 05:41

  (上接B454版)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注册登记,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现法定代表人为:肖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2021年1月25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的全部股权,2021年1月25日,已完成股权变更,变更后财务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亿元,持股比例100.00%。2022年9月2日,财务公司名称由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更为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信科财务公司由单一股东出资设立,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是信科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决定信科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信科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定;审定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财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特殊奖罚的方案;决定财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审议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认定方案。

  高级管理层:主持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方案;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组织拟订财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合同、协议以及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财务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政策;审议财务公司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审议财务公司重要业务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重大应对策略;审议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不良资产的处置核销方案,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决定;督促财务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风险。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财务公司信贷业务政策、指引等;审批成员单位的年度信用评级、综合授信额度及调整事项;审批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信贷业务补救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批通过的各类信贷事项;对资产风险分类事项进行认定;向风控会提交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认定方案。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信科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信科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吸收存款业务流程》《支付结算业务流程》《现金与支票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流程》《准备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发起电子支付指令或使用公司统一规定格式的转账单证发起纸质支付指令,财务公司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如因工作确实必要,需在用章审批单的“其他”项中进行说明,履行审批流程后,由印章保管人员到现场监印。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信科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细则》《融资租赁业务操作细则》《买方信贷业务操作细则》《票据贴现业务流程》《票据承兑业务流程》《自营贷款业务流程》《委托贷款业务流程》《保险兼代理业务流程》。以集团公司年度资金管理总体目标为指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为抓手,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将财务公司信贷资源与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统筹使用。重点支持符合集团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建设;为集团公司整体资金链安全运营提供保障;同时适度调整信贷投向与期限结构。表内外业务双管齐下,积极利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方式为成员单位提供增信支持,为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发挥应有作用。

  3、委托贷款业务控制

  委托贷款属于信科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信科财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但信科财务公司仍按照自营贷款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管理。

  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信科财务公司对委托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实行先收后划,不予垫付资金,且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信科财务公司重点审查委托资金的来源、借款用途、委托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

  4、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财务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机构一般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结算业务部、计划财务部。董事会确定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战略,指导证券投资业务的运行;审议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业务计划,明确投资规模和策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审议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工作。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按照公司权限管理规定,负责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金融业务部负责研究国家政策和经济动态,收集证券投资市场信息,并分析市场状况;制订证券投资业务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计划的报批和调整手续;负责证券投资业务项目初选、跟进和项目报批等;风险管理部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定的研究,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合规性管理;负责证券投资业务运行的风险评估和监控;负责证券投资业务合同的审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事后稽核审计,及时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证券投资运作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结算业务部负责办理自营证券投资业务的结算与支付;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相关资金的到账管理。计划财务部合理安排公司资金,满足证券投资业务的资金需求;负责证券交易账户开立的归口管理;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自营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5、结算业务控制

  信科财务公司制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管理层次、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等确定结算业务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6、内部稽核控制

  信科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对信科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和业务运作行使稽查职能。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查管理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等,由审计稽核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及时纠错防弊;针对信科财务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定期进行制度诊断,提出修改方案,不断完善制度,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并推动改进;审计稽核部还根据监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稽核工作计划;发现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稽核部很好地履行了稽核职能,增强了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7、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财务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财务公司明确了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合同和票据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会计人员变动时,严格执行监交程序,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从基本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的不同层次,分别针对业务管理、财务会计、行政管理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并根据业务的发展规章制度不断地更新、完善。制度的健全使业务操作有章可循,风险点得以明确,内部控制要求落到了实处,为各项业务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了部门、岗位、前后台之间既相互衔接配合、也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监控的风险防范机制。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信息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总体来看,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投资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9.33亿元,所有者权益12.9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56.3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4亿元,利润总额0.31亿元,净利润0.25亿元。

  (二)管理情况

  信科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31.38%,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86.52%,大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43.05%,未超过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47%,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02%,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7.60%,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13%,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32.60%,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19%,符合监管要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97亿元,贷款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发生额和余额均为0。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服务协议》的年度交易上限额度。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一)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四)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至今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195,001.70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135,062.99万元(不含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丁峰、雷信生、吴海波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5,929,557.91万元,净资产2,586,904.5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897,418.64万元,净利润109,797.3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8,656.4536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通信站址、工业用智能控制设施所需配套网络能源基础设施产品(含电源、高低压成套配电、蓄电池、精密温控、智能采集管理设备、智能管理软件)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智能交互产品、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854,593.89万元,净资产1,352,174.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91,786.06 万元,净利润40,922.3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5,500万元(不含税)。

  3.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海波。注册资本:46,562.31093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线缆大楼三楼局部(一照多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50,197.94万元,净资产27,467.8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22,980.6万元,净利润2,260.7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煌。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3,485.65元,净资产45,737.2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4,445.30万元,净利润1,038.6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50万元(不含税)。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7,158.6123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9,185.31万元,净资产98,916.3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4,452.28万元,净利润2,805.8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6.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066.40万元,净资产8,218.3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0,438.99万元,净利润521.7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6万元(不含税)。

  7.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西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208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68.45万元,净资产1,859.1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299.05万元,净利润54.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25.70万元(不含税)。

  8.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478.42万元,净资产2,759.5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486.09万元,净利润385.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税)。

  9.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校臻。注册资本:42,095.0025万元。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中信科路77号。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特种通信线缆制造和销售;光通信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海底网络设备的生产制造、软件研发、境内外安装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的实施、技术服务、咨询、商业海底通讯系统升级服务;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智能网及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云计算业务;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9,238.16万元,净资产35,571.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5,963.37万元,净利润2,968.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10.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耀庭。注册资本:6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谭湖二路1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规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方可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22,891.38万元,净资产76,784.8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76,791.75万元,净利润6,882.4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11.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东。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398,210.56万元,净资产132,715.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12,718.35万元,净利润5,976.4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0万元(不含税)。

  12.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服务器、计算机、云计算、存储产品、交换机、工作站、周边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承包信息技术工程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所承包工程提供相关配套的信息技术产品(包括进口和租赁);提供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6,620.65万元,净资产14,943.1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47,145.75万元,净利润-3,332.2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60万元(不含税)。

  13.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43,832.74万元,净资产12,873.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692.71万元,净利润947.7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

  14.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40.64万元,净资产1,748.8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8.91万元,净利润2.5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5.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利。注册资本:150,113.0586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1号楼1层。经营范围:研发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微电子器件;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11,604.24万元,净资产22,044.5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2,534.68万元,净利润-29,322.9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不含税)。

  16.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珂。注册资本:4998.3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1,777.20万元,净资产7,446.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138.96万元,净利润1,225.8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17.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波。注册资本:77,296.4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276,986.53万元,净资产207,990.0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0,348.60万元,净利润-2,198.5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不含税)。

  18.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全锋。注册资本:17,091.5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培训;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制造与服务;通信网络、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防雷工程、安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集成、维护及咨询(含无线电基站及配套电源馈线铁塔设施、核心网、线路、固网等业务领域)服务;通信工程相关房屋建设、装修及服务;劳务分包;节能产品研发、制造、集成、销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施工;自营及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15,396.96万元,净资产67,168.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3,269.03万元,净利润5,028.6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19.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8,865.08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54,521.21万元,净资产92,589.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6,269.69万元,净利润1,638.8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20.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812,508.55万元,净资产2,619,558.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870,224.62万元,净利润110,465.2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21.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胥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92,908.95万元,净资产38,227.1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4,186.50万元,净利润8,778.7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22.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亚晋。注册资本:34,459.96万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及光通信传输设备器材与光通信元件之行销、流通及材料供应,设计与承包电信线路及资讯系统网络工程(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35,350.71万元,净资产49,591.3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91,661.53万元,净利润4,009.6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万元(不含税)。

  2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9号。经营范围:硏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820,330.66万元,净资产1,453,706.1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83,031.84万元,净利润116,124.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220万元(不含税)

  24.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春琳。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紫菘花园小区烽火科技大楼9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开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591.86万元,净资产14,409.4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842.72万元,净利润1,966.7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万元(不含税)。

  25.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蓉。注册资本:41,427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电子产品(不含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研发、系统集成、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社会公共安全专用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42,431.72万元,净资产113,368.6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0,700.76万元,净利润8,540.2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6.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58,564.16万元,净资产128,705.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9,630.97万元,净利润3235.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含税)。

  27.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1,943,301.76万元,净资产5,429,059.4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286,745.98万元,净利润184,794.8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不含税)。

  28.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城。注册资本:26,6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纤制造;光缆制造;光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8,114.53万元,净资产47,975.4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840.81万元,净利润3,802.7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29.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本:105,19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一路7号神州数码武汉科技园27栋8楼8002室0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总资产113,708.83万元,净资产90,789.2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847.29万元,净利润-9,210.7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30.武汉兴移通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德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工业园。经营范围:通信、电力、电子、计算机、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兴移通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576.03万元,净资产1,693.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64.88万元,净利润-297.1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不含税)。

  31.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欣。注册资本:108,382.03252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54,644.62万元,净资产105,378.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122.04万元,净利润5,949.6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迅科技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拟以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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