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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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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9,714,2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企业,经过二十七年的发展,已成长为领先的全球电池精密结构件龙头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消费类电池精密结构件以及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便携式通讯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CATL、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等国内领先厂商以及LG、松下、特斯拉、Northvolt、ACC、三星等国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908,978.81元、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672,719.7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36,259.11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0,142.52元、未分配利润为226,116.59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273,930.40元、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172,505.24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1,425.1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0,142.52元、未分配利润为91,282.64元。

  2、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0.00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0.0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0.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科利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2年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

  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0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增加投资。本次增资部分将用于德国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国科达利投资总额由6,000万欧元增加至9,000万欧元;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2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加投资。本次增资部分将用于匈牙利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匈牙利科达利投资总额由4,000万欧元增加至7,200万欧元。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2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经营层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2023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石会峰先生、胡殿君先生、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七位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黎安明先生、李燎原先生、王泥生先生三位监事组成。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励建炬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石会峰先生、熊正利先生、赵善华先生、聂于军先生、陈小波先生、罗丽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石会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罗丽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518Z0352号《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845,519.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5,081,592.27元(人民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税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023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17,635,415.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1,203,162.7元,公司合并层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9,587,070.4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9,714,2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4,571,318.00元,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69%。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当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达利”)、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达利”)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达利”)、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达利”)累计不超过62.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3日

  注册地点: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899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02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568号招商大楼210-18室

  法定代表人:励建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23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宋家镇长江工业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B2号楼8层18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炬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5日

  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北辅道39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日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配件、电子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表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担保的五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前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24,5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62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48%;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4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6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亿元,保理业务融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应收款项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款项债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融通资金款。

  (二)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亿元。

  (五)保理方式:应收款项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款项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主要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

  (六)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款项保理业务是为了加速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款项余额,降低应收款项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108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8.9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356.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93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18.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1,66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4,4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0,000.00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科达利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5年3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计划通过投资建设惠州三期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惠州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结构件的有效产能,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更好的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该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项目备案,总投资金额为22,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5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大亚湾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原计划于2023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原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以及雨季等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延长至2024年3月。

  目前,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产能结构进行优化,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节奏。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5年3月,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励建立先生,总裁励建炬先生,财务总监石会峰先生,董事会秘书罗丽娇女士,独立董事张玉箱女士及保荐机构代表人何璐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kedali.com.cn),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下转B045版)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