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4-014

2024-03-28 01:4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8名董事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合资设立国能河北定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批准中国神华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国能河北定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

  2.批准中国神华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出资7.65亿元、持股51%与其他股东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

  3.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章程等文件,办理有关审批及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追加中国神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用于通过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实施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的议案》

  为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好履行能源央企社会责任,批准:中国神华通过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捐赠内蒙古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共计71,800万元,用于当地生态保护工作。其中:神东煤炭分公司捐资55,000万元;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捐资16,800万元。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4年3月28日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