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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圈 | 远洋债权人会议投票 中海30亿绿债变更用途 高银金融被退市

2023-10-22 23:33

远洋“15远洋05”兑付增加宽限期至10月26日 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10月20日晚间,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3年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2015年10月19日,远洋集团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了规模合计30亿元的“15远洋05”,期限10年,当前余额30亿元,当期票面利率4.76%,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0月19日。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远洋集团召开了“15远洋05”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期限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临时提案人限制及期限的议案》、《关于为“15远洋05”债券利息兑付增加宽限期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均未获得通过。

而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19日12:00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当中,有关免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相关程序的议案、增加“15远洋05”债券利息兑付宽限期的议案均未获通过。

同时,在2023年10月20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6:00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程序的议案》、《关于增加“15远洋05”债券利息兑付宽限期的议案》则正式获得债权人通过。

其中,《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临时提案等期限的议案》中提到,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优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并结合相关实际情况,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请豁免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0个交易日通知、提前3个交易日补充通知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确定于2023年10月18日发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9:00起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受前述通知日期的限制性约束。

同时,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提请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临时提案程序及公告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为“15远洋05”债券利息兑付增加宽限期的议案》则表示,鉴于发行人经营现状,为妥善推进本期债券利息兑付工作,给予发行人合理时间解决本期债券利息兑付有关事项,在不变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前提下,发行人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为本期债券利息兑付增加如下宽限期:

本议案如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15远洋05”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兑付时间,宽限至2023年10月26日(含)之前完成支付。

本议案通过后,本次为本期债券利息兑付增加宽限期(即自2023年10月19日起宽限至2023年10月26日)不触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条款。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利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或展期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为避免疑义,本期债券利息延期兑付期间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

中海共计30亿绿色中票变更募资用途 新增用于宁波兴樾府项目

10月20日,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第六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原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具体包括成都天府新区梓林巷地块(麓之山项目)、成都天府新区前湾通州路B地块(天府麓湾项目)、宁波高塘三村项目/地块(汇德里项目)及宁波小袁陈项目/地块(富华里项目)。

变更用途后,募集资金除了将用于上述四个项目之外,还将用于宁波果品市场项目/地块(兴樾府项目)。

另外,中海2022年度第七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也将变更,变更后,募资将用于深圳宝龙项目(中海寰宇珑宸)-龙岗和宁波果品市场项目/地块(兴樾府项目)。

高银金融: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决定取消上市地位

10月20日,高银金融( 集团 )有限公司发布上市委员会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

观点新媒体获悉,上市委员会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于2023年10月13日,共同临时清盘人收到联交所发出的信件,表示基于本公司未能履行复牌指引及未能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恢复其股份买卖,联交所的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已决定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份上市的最后1天为2023年10月30日,并将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9时起取消本公司股份上市地位。公司无意就上市委员会作出的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申请覆核。

最后上市日期后,公司股份的股票仍然有效,但股份将不会在联交所上市及不可于联交所买卖。此后,公司将不再受上市规则规管。

光大嘉宝拟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23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0月19日,光大嘉宝发布公告称,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本次申请发行是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另悉,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向房地产相关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经营活动。

中南建设子公司4444万元借款延期18个月 担保期限相应延长

10月20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子公司向渤海银行南通分行的4444万元借款延期18个月,中南建设为有关融资提供担保。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海门锦瑞置业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借款2.5亿元,期限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海门锦瑞股权,并抵押持有的部分商业房产,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5亿元。

2023年2月,有关借款余额变动为4995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12个月,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最新公告表示,目前有关借款余额4444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进一步延长18个月,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04.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80.5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67.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6.84%;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23.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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