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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08:13
乐居财经孙肃博12月2日,中国金茂与中国宏泰发展发布联合公告披露,计划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开曼群岛时间)举行的呈请聆讯上获法院批准(并无修订)。
法院亦于同日在同一聆讯上确认因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而削减中国宏泰的已发行股本。批准计划及确认削减中国宏泰已发行股本之法院命令的正式副本预期将于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开曼群岛时间)送交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
于本公告日期,建议仍在实施,且计划将生效并对中国宏泰及所有计划股东具有约束力。假设所有条件获达成或有效豁免(如适用),预期计划将于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开曼群岛时间)生效。中国金茂将于计划生效时刊发公告。
中国宏泰已向港交所申请,而港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15下午四时正起即时生效,惟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