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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营企业广汽菲克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2022-12-01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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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广汽菲克收到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广汽菲克破产申请的议案》。根据合营企业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菲克”)的申请,同意其因资不抵债,按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2022年11月29日,广汽菲克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湘01破申139号,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广汽菲克的实际资产已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且现已基本停止经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广汽菲克据此申请破产清算依据充分,本院依法予以受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次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含合并范围内企业)因提供委托贷款及各种经营业务往来款而对广汽菲克形成合计约10.35亿元人民币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2.92亿元;尚有不超过2亿元专项用于其员工安置费用部分,预计在其破产清算时可优先受偿);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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