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林达控股(01041)已提交有关要求将除牌决定转介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的申请 继续停牌

2022-03-07 19:46

林达控股(01041)发布公告,于2022年2月25日,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述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公司上市地位,原因乃公司未能于2022年2月2日前达成所有复牌指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在接获除牌决定当日起七个营业日内将除牌决定转介联交所上市覆核委员会复核。函件指出,倘公司决定不要求进行上市覆核委员会审查,则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于2022年3月11日,有关股份亦将自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9时正起取消上市地位。

于2022年3月7日,公司已提交有关要求将除牌决定转介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的申请。

此外,该公司继续停牌。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